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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银行是指以国内银行为基础,同时在海外拥有或控制着分支机构,并通过这些分支机构从事国际业务,实现其全球经营战略目标的超级银行。这一定义的内涵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1、跨国银行的产生具备派生性。即跨国银行是国内银行对外扩展的产物,它具备商业银行的基本属性和功能。一般来讲,只有那些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银行,才可能以其雄厚的资本、先进的技术、科学的经营管理、良好的信誉为基础,实现向海外的扩展的经营。


2、跨国银行的机构设置具备超国界性。即为了扩展国际业务,跨国银行在海外广泛建立各种类型的分支机构。联合国跨国企业中心认为,只有在至少5个国家或地区设有分行或附属机构的银行才能算作是跨国银行。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发达国家金融管制的放松及国际银行业竞争的日益加剧,使的跨国银行在海外的分支机构数目迅速上升。


3、跨国银行的国际业务经营具备非本土性。跨国银行的业务以国际业务为主,二者又是通过其设在海外的分支机构在当地或国际金融市场上直接实行的,其经营范围比国内银行更宽,经营内容更多,经营形式也更加多样化。总行与国际分支机构之间是所有权与控制权的隶属关系,其经营范围也由传统的信用证融资、托收、汇兑等银行金融服务向在此基础上的证券包销、企业兼并、咨询服务、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服务在内的综合服务方面进展。


4、跨国银行的战略制定具备全球性。一方面,跨国银行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跨国企业,其战略的制定具备与一般跨国企业相同的特征,即战略制定的全球性;另一方面,它的银行属性要求资金调拨的快速高效性,而20世纪70年代以后,电子通讯技术的进展及在金融领域的不断应用,使得跨国银行的全球化经营成为可能。

跨国银行在世界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以跨国经营货币信贷为主的超级商业银行。联合国跨国企业中心的定义是:“在5个或5个以上的国家拥有多数股份的分支、附属机构的银行。”


跨国银行是资本国际化、世界经济走向一体化、发达国家对外经济扩张的结果。从历史进展看,银行跨国经营在17~18世纪已经发生。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银行都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以英国、法国为最多,大多数设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成为对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金融控制工具。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60年代末期,由于国际贸易迅速进展,增加了对国际结算和资金融通的需求,同时跨国企业进展迅猛,跨国企业对中、长期及巨额资金的需求增加,迫切需要大银行的支持,国际银行业务由此激增,大银行纷纷在国外设置分支机构网,跨国银行蓬勃进展。尤其是美国,自60年代以来积极在国外设置机构网,很快跃居首位。到70年代,跨国银行遍布全球,在世界经济中发挥作用的已不再是设在殖民地的少数大银行,而是众多的跨国银行。


跨国银行进展的原因: 


根本原因是出产国际化,出产历程在区别的国家实行,资本必然要以商品资本、出产资本和货币资本三种形态发生在国际之间,资本循环与周转的国际化必然促成跨国银行的进展。同时还有其他客观因素,如:


1、先进通信和数据处理设备的进展,提给了跨国经营的有利条件。由数百家银行组织的世界性金融电信传递系统(世界银行财务远程通信协会,简称SWIFT),于1977年其成员之间的电信传递不必再通过邮电部门,而是直接处理,既迅速又准确,其应用范围包含资金、外汇调拨、外汇买卖、自动转帐、开立信用证、托收等,并实行统一的转帐制度。


2、欧洲货币市场的进展和世界金融中心的大量涌现,很多大银行参加市场的行为,并争设分支机构。

1、从跨国银行母行与其海外分支机构的组织结构关系而言,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1)分支行制。指跨国银行母行通过在海外设立各种类型的分支机构,通过对这些分支机构的控制来开展跨国经营行为,这些分支机构之间又根据区别的级别构成一个金字塔形的网络结构。


(2)控股企业制。又称集团银行制,指银行通过“银行持股企业”建立海外分支机构网络,从事跨国界的金融服务。这种组织结构形式以美国最为典型。


(3)国际财团银行制。指由来自区别国家或地区的银行以参股合资或合作的方式组成一个机构或团体来从事特定国际银行业务的组织方式。国际财团银行是正式注册的法人。


2、从跨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具体形式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代表处。这是跨国银行最低层次的海外分支机构,并不直接经营银行业务,主要工作是代表母行与东道国政府实行接触,为母行招揽业务,因此它称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银行。


(2)办事处。这是介于代表处和分行之间的组织形式。同代表处相比,办事处的经营范围相对广泛,主要从事国际市场上的工商业贷款和贸易融资,但不能接受东道国的居民存款业务和信托业务,它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东道国货币市场和欧洲货币市场上的银行同业拆借


(3)分行。这是跨国银行根据东道国法律规范设立并经营的境外银行机构,是母行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分行的主要行为是对境外发放贷款,同时可以对企业并购或投入行为提给咨询。


(4)附属行。这是由跨国银行对东道国银行拥有少数非控制性股权而形成的合资银行。由于这种银行实质上是东道国的银行,因而可以不受限制地经营一切银行业务,从而大大地方便了母行进入当地金融市场,有利于在当地建立巩固的客户网络。


(5)爱治发企业(Edge Act Corporation)。这是美国跨国银行根据1919年修订的联邦储备法允许设立的最为重要的、经营国际银行业务的海外分支机构形式。爱治发企业有两种类型:银行爱治发企业及投入爱治发企业,前者是美国跨国银行经营国际业务及设立海外分行的主要机构,后者则主要通过国外金融机构为母行建立附属行等。


(6)财团银行。是由两家以上银行共同出资组成的,在特定地区开展特定业务行为的银行,是在东道国注册和纳税的独立的法人实体。其主要业务是安排巨额贷款,此外还兼营证券发行、欧洲货币市场及企业兼并收购等业务。

由于技术水平高,资金雄厚,机构网多,其业务行为日趋全面化、多样化,基本上是办理综合性业务,主要为:


1、存款业务。由于其主要客户大都是跨国企业,这些大银行资信高,国外分支机构多,通过自己的网络吸收巨额存款,掌握控制国际游资是其重要的资金来源。


2、贷款业务。跨国银行办理对工商企业、跨国企业、政府间巨额贷款,又对中小企业贷款。由于资金雄厚,还办理专项工程贷款、辛迪加贷款。


3、投入业务。跨国银行是金融市场上的主要参与者,特别是在货币市场上的交易更为频繁,对银行和金融机构办理拆放,在外汇市场上实行交易,实行公开市场投入,发行、买卖、包销证券。如美国禁止商业银行在国内经营投入业务,但并不限制商业银行在国外经营长期投入。


4、外资融资业务。跨国银行传统业务是提给各种出口信贷,由于融资大多不使用所在国货币,而使用其他硬通货,一般期限较短,收益较大。


此外,跨国企业还提给各种服务,办理代理业务及非银行业务,如信托、咨询、租赁、保险等。

跨国银行是一种经营特殊对象的跨国企业,因此,跨国银行的进展首先表现为设立海外分支机构而实行的国际直接投入;在此历程中,跨国银行还通过对跨国企业的股权参与,间接地加入了国际直接投入行为,从而形成了银行资本与工业资本的融合,推动了金融资本的国际化。但是,跨国银行经营对象的特殊性,使得其与一般的跨国企业的作用又有着显著的区别,这就是跨国银行主要是为国际投入行为提给金融支持和媒介服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跨国银行为国际投入者提给融资中介作用

 

国际投入行为是一个资金在跨越国境范围内的运营和配置历程,其间资金的供求不平衡是经常的现象,一方面国际投入者在投入时可能会出现巨大的投入缺口,另一方面国际上众多的短期信贷提给者可能会产生巨额的资金供给。这时跨国银行的出现,可以实现资金供求双方的对接,使资金得以有效配置;另外,即使这种资金供求在总量上是相等的,也可能会出现在期限、币种等方面的差异,这就需要跨国银行通过发挥自己的信用中介作用予以调整。


2、跨国银行为跨国界支付提给高效率的中介服务 


跨国银行与国内银行在机构设置上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拥有分布广泛的海外分支机构和代理行网络,因而能为投入者的跨国界支付提给全球范围的转账清算和现金收付业务,降低资金的在途时间,提高资金运用的效率。


3、跨国银行可以为国际投入者提给全方位的信息咨询服务 


由于跨国银行拥有遍布全球的机构网络和广泛的客户群体,在其与同业及客户的业务行为中掌握又极为丰富的政治经济信息,因而,它是一个极为重要的信息中心。加之,跨国银行汇集了许多精通财务经营管理、投入解析方面的专家人才,因而可以向投入者提给多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投入者拓展其海外业务行为。当然,跨国银行在提给这种服务的同时,也增加了自己的利润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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