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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落定,公募MOM基金在酝酿中..

网络综合   2019-12-10 14:55 7555 7

如今,随着MOM产品政策的“开闸”,公募MOM也提上了日程。

资管新规后时代,规范监管的趋势下对资产配置产品形态有了更高的要求。


这种背景下,监管层试图引入在海外运作已经较为成熟的MOM基金产品,MOM产品即管理人中管理人(managerofmanagers,简称“MOM”)产品在境外属于一类成熟的资产管理产品,具有“多元资产、多元风格”的特征,既能体现母管理人的大类资产配置能力,又可以发挥不同子管理人的特定资产管理能力。


2019年2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管理人中管理人(MOM)产品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历时近9个月后,2019年12月6日证监会终于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人中管理人(MOM)产品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共28条,对MOM产品定义、运作模式、参与主体主要职责及资质要求、投资运作、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范。


《指引》的发布是国内第一次公布关于MOM基金产品的操作指引,在证监会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改革的大背景下,MOM指引的推出以及未来MOM产品的涌现都被市场认为是落实深改12条中“推动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的重要举措之一。


具体而言,《指引》规定,MOM基金产品是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即管理人)管理的同时符合以下两方面特征的公募基金或者私募资管产品:即:部分或全部资产委托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即投资顾问)提供投资建议服务;资产划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资产单元,每一个资产单元单独开立证券期货账户。


其次,在参与主体职责上,MOM产品管理人履行法定管理人的受托职责,负责投资决策及交易执行;投资顾问在约定的权限范围内为特定资产单元提供投资建议等服务,其相关职责不得转授于其他机构。


第三,在参与主体资质上,《指引》要求,MOM基金产品管理人为符合要求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仅允许公募基金管理人担任公募 MOM 产品的投资顾问,允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商业银行资产管理机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及符合要求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担任私募MOM产品的投资顾问。


第四,在MOM基金产品的投资运作方面,《指引》要求,MOM产品的管理人要建立健全投资顾问选聘、监督、考核、评估、解聘标准、制度和流程;根据产品投资策略合理确定投资顾问数量及各资产单元资产规模;持续加强对投资顾问的尽职调查、监督评估等。明确投资顾问费用从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中列支。加强信息披露,要求在产品设立阶段,管理人在法律文件中列明投资顾问相关信息,运作中变更投资顾问的,管理人依法履行变更注册或备案程序,并及时公告。


最后,在利益冲突防范及风险管控方面,《指引》要求MOM产品的管理人与投资顾问均应针对非公平交易、异常交易、潜在利益输送行为等建立健全监控监测制度和流程。管理人应将投资顾问关联方一并纳入关联交易管控范畴,从事关联交易应当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定期评估审视,且依法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如今,随着MOM产品政策的“开闸”,公募MOM也提上了日程。多家公募人士表示,公司已经在研究和准备公募MOM产品。


南方基金人士表示,“MOM产品指引推出恰逢其时,它不仅对于公募基金行业来讲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创新产品,也是我国资产管理领域运作模式的重大创新。”


广发基金相关人士透露,在开展MOM业务涉及的核心能力,如大类配置能力、管理人选择能力、系统服务能力等方面,行业内诸多公司已经在人员、系统等方面提早进行了前瞻性布局。“我认为公募基金行业已经为开展公募MOM业务做好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