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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亿注册资本!P2P转型网络小贷公司新政将出台

网络综合   2019-11-27 14:38 12287 7

​11月27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11月27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文件表示,坚持机构自愿和政府引导、市场化和法制化处置、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网贷中介转型小贷公司试点工作。


该《指导意见》是P2P新政,是为了化解当前P2P平台风险进行的顶层设计。由于该《指导意见》是刚刚发布,从一些媒体对多家P2P公司求证,称暂未收到该文件。不过,一位接近监管人士称,网传的文件大概率真实可信。


P2P网贷平台转网络小贷公司


《指导意见》给予了现存的P2P平台两条转型路径:第一,如果网贷平台申请转型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的,审核通过后,由省级地方金融监管局出具临时牌照批复文件;第二,如果网贷平台申请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的,最终需要中央一级的网络借贷风险转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司征求合规性评估意见,之后,由各地具体组织实施转型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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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于这两类小贷公司注册资本提出了要求,具体是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出资形式为货币),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为股东自有资金,其余部分子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缴足。同时,为提高风险处置和化解能力,小贷公司的首期实缴货币资本还应同时满足不低于转型时网贷机构借贷余额的1/10的要求。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转型平台必须承诺对存量业务承担兜底风险,同时签署相应的承诺函等法律文件;新设的小贷公司前三年利润,股东不得分红,用于弥补机构以前业务亏损,在转型时,新老股东另有协议约定的除外。


最后,整治办也为转型行下了颇为紧凑的时间截点。各地应在2019年11月底前部署开展试点工作,申请转型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的,由各地具体组织实施转型试点工作;申请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的, 将转型机构名单及转型意见报网贷整治办和互金整治办征求合规性评估意见后,由各地具体组织实施转型试点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完成转型试点工作要求的转型准备工作。2020年1月底前各地完成小贷公司临时牌照的审批工作。


仅21家P2P平台有小贷牌照


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11月11日,全国共有21家正常运营的P2P网贷平台或其关联企业获取了25家网络小贷牌照。其中,知名P2P机构较多。如,陆金服、拍拍贷、宜人贷、51人品、人人贷、你我贷、积木盒子、开鑫金服等。对此,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称,“一些平台是通过收购的渠道间接获得网络小贷牌照,上市公司拥有或拥有强劲的背景实力更易申请到网络小贷牌照。”

从目前来看,P2P网贷平台转型为网络小贷并不容易,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其一,网络小贷准入门槛并不比P2P网贷平台低,从网传的信息来看,网络小贷的部分规定与P2P网贷监管要求如出一辙,如注册资本,网络小贷和全国经营性网贷平台的最低注册资本均为5亿元,也有媒体报道网络小贷注册资本金将不低于10亿元;


其二,网络小贷主要是利用自有资金放贷,且各地对网络小贷设定严格的融资来源和融资杠杆限制;


其三,网络小贷牌照目前处于暂停审批的状态,而且全国统一的网络小贷监管办法尚未出台,转型网络小贷可能也会面临一定的政策性风险。


总体来看,转型网络小贷仍仅是实力雄厚的P2P网贷平台的选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