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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被限制打新科创板1年,这139只私募“凉了”!

网络综合   2019-07-24 10:31 8264 5

中证协开科创板限制打新名单 超额配股如何处置?

7月23日晚间,中国证券业协会重磅出击,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公告(2019年第2号)》,有29家私募机构旗下139只产品被列入网下打新限制名单,即日起6个月到12个月,这些产品将无缘进行科创板1年,这139只私募“凉了”!">科创板打新以及科创板网下配售。主要原因是其违反《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受到自律处理。


与此同时,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消息称,在科创板首批新股发行项目中,部分私募基金超产品资金规模申购,违反了科创板配售规则,受到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开谴责上述违规申购行为,支持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处理措施。





据了解此次被列入限购名单的139只私募产品共参与了首批24家科创板新股的网下询价,其超额认购的获配规模总计达到5863.5万股,过户金额共计4.11亿元。这部分超额认购的科创板新股,占所有24只新股上市初期流通股规模的比重较小,整体占比大约在1%左右。这些超额认购获配股票拟逐步处置,收益用于公益捐赠。


从违规私募产品超额认购获配的绝对数量,以及超额认购获配规模占股票初期上市流通股的比重看,24只科创板新股中中国通号均居首位,其被私募产品超额认购的规模达到5553.9万股,占上市初期流通股的比重为4.69%。


澜起科技超额认购获配规模占流通股的比重也超过1%,达到1.16%;中微公司超额认购获配规模占比达到0.91%。其他21只科创板新股被超额认购的规模占比均不足0.6%。


据悉,这些私募产品之所以被处罚、打新受限,主要原因是违反了《管理细则》第十五条第十一项规定,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参与科创板首发股票网下询价时,不得存在下列行为: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拟申购金额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或资金规模。


《管理细则》第十八条也规定: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参与科创板首发股票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时违反本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协会按照以下规则采取自律措施并在协会网站公布。网下投资者相关工作人员出现本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情形的,视为所在机构行为。


(一)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本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一次的,协会将出现上述违规情形的配售对象列入首发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以下简称限制名单)六个月;出现本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两次(含)以上的,协会将出现上述违规情形的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十二个月。科创板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科创板及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股票网下询价。


《管理细则》第十八条也规定,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出现本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情节严重的,协会将该网下投资者列入首发股票网下投资者黑名单十二个月。被列入黑名单期间,该网下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科创板及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股票网下询价。



按照有关规则要求,主承销商应在发行公告中预先披露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并做好网下投资者的核查,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拒绝或剔除报价。


目前从主承销商处了解到,中证协在查实部分私募基金超额认购的情况后,一方面发布了针对这些私募机构及产品的“限制打新令”,另一方面要求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履责,对参与科创板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加强核查,尤其应对其申购金额是否超过总资产或资金规模进行认真核查。


据悉,中证协将对后续未落实核查责任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规则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中国基金业协会今日发布的消息也表示,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为自身利益最大化,无视配售规则,违规超规模申购,不仅损害了其他投资者利益,损害了基金产品投资者利益,更有损市场公平法治精神。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谴责一切破坏市场公平法治的行为,并将敦促上述机构认真反省,积极整改。


我们最后附上此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大家可以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