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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新规来了!这些将影响你我

网络综合   2020-07-31 11:00 6193 5

进入8月,一批新规即将开始实施,涉及医疗、住房、资产认定、支付结算等,让我们抢先一睹为快。

进入8月,一批新规即将开始实施,涉及医疗、住房、资产认定、支付结算等,让我们抢先一睹为快。


【全国性新规】


1、《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 8月1日起施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设区的地市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本区域医联体建设规划,根据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群众就医需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等因素,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整合网格内医疗卫生资源,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医联体。原则上,每个网格由一个医疗集团或者医共体负责,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营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


2、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生成工作   8月1日正式启动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公布了《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决定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电子证照生成工作将于2020年8月1日正式启动。符合生成条件的,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制发电子证照。需要补充完善生成信息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可依照权限通过机构端、个人端进行信息维护,符合生成条件后予以制发电子证照。


3、《残疾军人证》等证件  8月1日起全国统一换发



退役军人事务部日前下发通知,自2020年8月1日开始,启动《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因公伤残人员证》等4种证件换发工作。新证换发工作为期一年,至2021年7月31日结束。从2021年8月1日起,旧证作废。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通知》明确,残疾人员持旧证和个人照片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换证。为不影响残疾人员按规定享受交通、旅游等优待,本次换证采取以旧证换新证的方式进行。


4、支付结算举报新规   8月1日起施行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对《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和《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细则》规定,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等从事支付结算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结算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进行举报。举报奖励工作遵循客观、公正地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快速、高效地处理举报事项,为举报人保密的原则。


5、新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8月1日起实施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此次发布的新版《标准》将室内空气中污染物增加了甲苯和二甲苯。细化了装饰装修材料分类,并对部分材料的污染物含量(释放量)限量及测定方法进行了调整。对自然通风的Ⅰ类民用建筑的最低通风换气次数提出具体要求。并对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装饰装修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污染控制要求。新版《标准》将从2020年8月1日起实施。


6、《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  8月1日起施行


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着眼于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提升行政处罚效能,提高执法公信力,对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作了全面规范。《办法》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权利,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听证,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明确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7、《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  8月3日起施行


日前,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并于2020年8月3日起施行。《认定规则》将标债资产定义为“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证券”,并列举了部分标债资产。市场机构关注的部分债权类资产,如在银行间、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的政金债、铁道债、中央汇金债、熊猫债等品种,属于标债资产。《认定规则》还将一些市场机构普遍关心、性质模糊的金融产品归为非标资产,例如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券商收益凭证、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划与资产支持计划等,并明确了市场对非标资产范围的预期。


【地方性新规】

1、北京:调整市场租房补贴


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放宽市场租房补贴申请门槛,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4200元;提高市场租房补贴标准,3人及以上家庭最高补贴每月3500元,8月1日起正式实施。


2、内蒙古: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内蒙古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提出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家庭房屋交易备案、产权登记等信息进行核查,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从8月1日起执行。


3、四川:92种药品不再享受医保报销


根据四川省医保局、四川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将部分药品调出<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8月1日起,度米芬含片等92种药品将调出《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年版)》,也就是患者用这些药将不再享受医保报销。


4、山东:试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保险


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提出,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与保险机构签订农民工工资保证保险合同,并将已经生效的保单提交“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备案后,视同已经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现金、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等形式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限制使用;选择现金形式缴纳的,应当存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5、吉林:冷淡、漠视均为家暴行为


《吉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8月1日起施行。冷暴力被纳入条例,规定采取冷淡、漠视等具体行为方式为家庭暴力。


6、河南:未完成超低排放企业水电加价


河南出台政策,8月1日起,未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水泥企业,网购电量和购买自来水企业水量全部加价。


7、湖北:开展校园巡查建立校园欺凌预警


《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8月1日起施行。明确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和事后干预机制,开展校园巡查。


8、云南:国有企业不得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8月1日起实施。要求省级及省级以下所属国有企业不得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9、四川: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四川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8月1日起实施。规定继续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从严控制和监管农村居民生产生活自用材采伐天然林。


10、厦门:开车以手持方式用电话将被罚款


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的决定》(下称《修正案》),将于8月1日开始施行。《修正案》增设了处罚条款,对观看视频或者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及其他电子设备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11、浙江:民间借贷超三百万需备案


《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8月1日起实施。民间借贷单笔借款金额或者向同一出借人累计借款金额达到三百万元以上需要备案。


12、海南:外语标识设置不规范将处罚款


《海南省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8月1日起实施。规定提出如若出现应当设置外语标识而未设置的、单独使用外语作为标识等情形且逾期不改的,将给予1000元至3万元的罚款。